正義網宿州7月7日電(記者吳貽夥 通訊員葛新)十年間有47名下屬涉嫌向他買官,其賣官的收入將近人民幣370萬元,同時還有13名商人找他辦事,其因此又得以聚攏財物摺合人民幣152萬餘元、日元30萬元、歐元5000元。今天下午,涉嫌受賄犯罪的安徽泗縣原縣委書記晏金星在該省宿州市中級法院出庭受審。
  現年51歲的晏金星系安徽省靈璧縣人,自2002年2月起先後任泗縣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副縣長、縣委副書記、縣長、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等職務,案發前任宿州市委副秘書長。晏金星涉嫌受賄一案,由宿州市檢察院偵查終結並提起公訴。
  據檢察機關指控,2002年2月至2012年9月,晏金星利用擔任上述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泗縣民政局局長張志文、泗縣副縣長周敬武等47人賄賂共計人民幣363萬餘元、價值人民幣5.65萬元金條一根,為他們在工作崗位調整和職務晉升等方面提供幫助。同時還非法收受安徽泗州學校、安徽利民路橋集團有限公司等13家單位計人民幣73萬餘元、價值人民幣73萬餘元的商品房一套、購物卡6萬元、日元30萬元、歐元5000元,為他們在徵地拆遷、工程建設、工程款結算等方面提供幫助。所收受財物摺合人民幣達521萬餘元、日元30萬元、歐元5000元。
  今天的法庭調查顯示,晏金星在泗縣任職十年間,受賄次數達到600餘次,其中買官跑官的47名幹部既有副縣長、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縣委宣傳部長這些縣領導,更多的是縣直機關和鄉鎮的“一把手”,他們往往選擇過年過節和幹部調整前進行行賄,每人行賄的次數普遍都在10次以上,有的甚至行賄達20多次。雖然均次數額不大,但行賄意圖十分明顯。大多數情況下,晏金星也都滿足了這些買官者的要求,從而嚴重敗壞了泗縣的官場風氣和政治生態。據瞭解,目前向晏金星行賄買官的幹部均已被免職。
  庭審中,晏金星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不持異議,併在最後陳述中表示認罪,願意接受法律的懲處。庭審於下午6點左右結束,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原標題:安徽泗縣原縣委書記晏金星涉嫌受賄今天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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